反思与前瞻: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再出发
提要:中国近代社会史复兴四十多年来,成绩令人瞩目。与此同时,日益突出的新老问题,比如近代社会史的贯通性问题、思想理论缺失问题、宏观研究不足问题、区域的代表性问题、脱离时代中心话题的问题,以及过度恋慕地方文献的问题等,正在成为困囿社会史继续前进的桎梏,应当引起学界重视。当前社会史处在与时代同步伐的关键节点上,从事近代社会史的学人十分有必要秉持“长时段”“总体史”和“整体史”的史观,重新审视这些问题,思考探索近代社会史研究再出发的诸种可能性。
关键词:近代社会史 长时段 总体史 区域史 整体史
作者简介:行龙,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李全平,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伴随改革开放的步履,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已经走过四十多年的历程。社会史兴起伊始,曾有学者热情洋溢地言道:“蓓蕾初现的社会史之花,必将以自己绚丽多彩的独特风貌,盛开于万紫千红的学术园林。”站在40年后的今天,回顾40年来的历程,这一美好预言无疑已成为现实。被誉为异军突起之新兴力量的社会史,已蔚然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史学最富活力、最具创新意义、开拓空间最为广阔的研究领域。社会史日渐增多的专门史和新方向,持续强劲地从理论视野和方法论层面丰富着近代史研究。在社会史与时代同步伐的每个关键节点,诸多学者就社会史的论著、专题、走势及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梳理和反思展望,不同理论认知的交锋碰撞不时掀起高潮,呈现极度活跃的学术局面。不过,随着热烈非凡的社会史专题研究的兴盛和新领域的迅速开拓,社会史发展中存在的深层问题、面临的挑战和制约的瓶颈也日渐令人忧思。本文立足新起点,就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再出发必须面对的几个大问题进行再探讨。
一、通前至后:近代史与近代社会史
历史分期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历史发展规律。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或曰中国近代史起止的界定曾经是学界争论甚久的焦点问题,经历了几代学者的反复认识和探索。虽然1947年范文澜出版《中国近代史》(华北新华书店),已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840—1919年)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1949年)都划作近代中国的历史时期,但当时并没有成为学界普遍通行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中国近代史在中共党史和革命史叙事中均有绝对的占比优势,因而近代史研究格外受到官方和史学界的重视,对近代史的分期自然是无法绕开的学术议题。1954年,胡绳在《历史研究》创刊号上发表《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一文,首以阶级斗争为准,探讨近代史之线索,提出“近代”和“现代”的分期,引发史学界大讨论。胡绳的观点最终在讨论中成为主流性意见,此后学界往往把1919年以后的历史称作中国现代史,把1840年到1919年的历史称作中国近代史,近代史又分别以鸦片战争和“五四运动”置诸首尾二端。尽管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改革开放后关于近代史分期的争鸣仍在持续,而且到21世纪初已有不少近代史著作打破了这一时限,但一直迟至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学科目录才首次将1949年以来的中国史称为中国现代史,将过去所谓的“中国现代史”(1919—1949年)划入近代史范畴。至此,中国近代史才获得较为完整贯通的概念。
对漫长的大历史进行分段和分期在研究中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历史是迁流不居的连续体,任何时段的划分都是对变动时代的切割,终都避免不了人为因素,都会有局限性。梁启超就曾言:历史本不可分,“因为总史不易研究,才分为若干时代”。年鉴学派创始人布洛赫也说:“从古到今的历史本来不能割断,只是因为一个人的生命过于短暂而历史的范围过广,所以才需要断代研究,但不论是哪一段历史的研究都不能画地为牢,闭关自守,而必须看到别的时代,上下古今互通声气,因为唯一真实的历史是通史。”而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还有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种历史时段的划设一旦成为通行的基本标准,就会对现实的研究造成有形和无形的规制作用,因而“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无论是在它们之间的承接、暂时的连续性,抑或承接过程中所引起的割裂,总之各个时期构成了思考的本质客体”。更为要害的是,“时期”的划分往往还会把研究者的视野拘囿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一定区划中,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形成限制。这一学术现象和规律在中国近代社会史四十多年的研究脉络中体现得非常真切,已成为一个亟需突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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