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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租役草考述

2021-02-07 22:03分类:中国古代史 阅读:

 

内容摘要:租役草是在两税法大背景下实行的赋役制度,其以土地为征收依据,履亩计算,是西夏农户所要承担的基本赋役。租即地租,新发现的一段西夏文表明,京畿地区七个郡县视土地优劣分五等纳租,每亩田地上等纳租一斗、次等八升、中等六升、下等五升、末等三升,夏税始于七月初一,秋税自九月初一,至十月末交纳完毕,与黑水城地区的每亩纳租1.25升相比,因土地、水利的差异而明显不同。役为夫役,每年春季征调,疏浚渠道,时间从五天至四十日不等,总计不得超过四十日,如急需条椽修渠,可以减役转而纳椽。税为税草,用于饲养官畜、兴修渠道、粮窖铺设,蒲苇、柳条、梦萝等每十五亩纳一束,束围四尺,麦草一顷五十亩一幅地交纳七束,粟草三十束,束围四尺五寸,其余种种草一律每亩纳一束,束围五尺,按要求捆扎。

关键词:西夏/租役草/地租/夫役/税草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租役草是在两税法大背景下实行的赋役制度,其以土地为征收依据,履亩计算,是西夏农户所要承担的基本赋役。租即地租,新发现的一段西夏文表明,京畿地区七个郡县视土地优劣分五等纳租,每亩田地上等纳租一斗、次等八升、中等六升、下等五升、末等三升,夏税始于七月初一,秋税自九月初一,至十月末交纳完毕,与黑水城地区的每亩纳租1.25升相比,因土地、水利的差异而明显不同。役为夫役,每年春季征调,疏浚渠道,时间从五天至四十日不等,总计不得超过四十日,如急需条椽修渠,可以减役转而纳椽。税为税草,用于饲养官畜、兴修渠道、粮窖铺设,蒲苇、柳条、梦萝等每十五亩纳一束,束围四尺,麦草一顷五十亩一幅地交纳七束,粟草三十束,束围四尺五寸,其余种种草一律每亩纳一束,束围五尺,按要求捆扎。

  关 键 词:西夏/租役草/地租/夫役/税草

  标题注释: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西夏通志”(批准号:15ZDB031),宁夏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民族学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NXYLXK2017A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潘洁(女),1981年生,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西夏的赋役在汉传典籍中少有记载,研究有限,直至黑水城文献的陆续公布才有所突破。《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是西夏仁宗时期颁布的一部国家法典,由西夏文写成,史金波、聂鸿音、白滨三位先生将其翻译成汉文,①为学界研究西夏赋役提供了重要的材料支撑。杜建录先生利用汉译本中的相关资料从赋税和役制两个方面,对田赋、牲畜税、工商税、兵役、夫役、差役在内的西夏赋役展开系统研究。②近年来,史金波先生对西夏文草书租税文书进行了楷体转写、汉译,从中发现了黑水城地区农业租税的种类、税额等,③为进一步研究西夏赋税打开了新的突破口。笔者在前辈研究的基础上,再次整理《天盛律令》,注意到征税的法律条文常常把“租役草”作为一个固定词组使用,还发现了一段被遗漏的西夏文,记载的是京畿地区七个郡县按照土地贫瘠程度分上、次、中、下、末五等纳租的租额及时间,本文以此为线索,结合租税文书,比照唐宋文献,旨在讨论租役草的内容及实质,以期对西夏赋役的研究起到补充作用。

  租役草以往翻译成“租佣草”。租是地租,草为税草。役或者佣在账册和律令中指的是人夫。5067号文书中“一户三十八亩地,出佣工十五日”④。《天盛律令》中的叙述更为详细:“畿内诸税户上,⑤春开渠事大兴者,自一亩至十亩开五日,自十一亩至四十亩十五日,自四十一亩至七十五亩二十日,七十五亩以上至一百亩三十日,一百亩以上至一顷二十亩三十五日,一顷二十亩以上至一顷五十亩一整幅四十日。当依顷亩数计日,先完毕当先遣之。”⑥这段记载是说每年春季,各税户都要依据土地顷亩出工,开挖河道、清理淤积,开渠的时间就是出人工的天数,是为服役。调用民力凿渠清淤在宋金等文献中多有记载,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差发人工数万在汴河上开凿新渠,曰:“创开訾家口,日役夫四万,饶一月而成。才三月已浅淀,乃复开旧口,役万工,四日而水稍顺。”⑦《金史·曹望之传》记载,因民夫春耕,而遣其他人员充役:“顷之,运河堙塞……尚书省奏当用夫役数万人。上曰:‘方春耕作,不可劳民。以宫籍监户及摘东宫、诸王人从充役,若不足即以五百里内军夫补之。’”⑧此说明出人工服役为百姓所须承担的义务之一。西夏也是如此,春开渠即为西夏的役。佣与役,二者都有出人夫的含义,但是“佣”有出钱雇佣之意,而文书和律令中反映的是基本义务,没有雇佣一说,在表示赋税时,多用“役”而非“佣”。敦煌文书《唐光化三年(900)前后神沙乡令狐贤威状(稿)》(P.3155背)中令狐贤威的祖地毗邻大河,年年被河水浸灌,仆射官阿郎免去地税,包括地子、布、草、役夫等,载:“神沙乡百姓令狐贤威。右贤威父祖地壹拾叁亩,请在南沙上灌进渠,北临大河,年年被大河水漂,并入大河,寸畔不贱(见)。昨蒙仆射阿郎给免地税,伏乞与后给免所著地子、布、草、役夫等,伏请公凭裁下处分。”⑨这里的役夫就是服役的人夫。《西夏书事》中也有“役夫”一词,曰:“遣贺承珍督役夫,北渡河城之,构门阙、宫殿及宗社、籍田,号为兴州,遂定都焉。”⑩另外“佣”通“庸”,西夏“租役草”与唐代“租庸调”从名称到内容上比较,都有一定的相似性。“租庸调”中的“庸”,为役的折纳,输庸代役建立在生产力水平发达、物质资料丰富的基础之上,西夏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物资匮乏,从目前所见文献来看,为直接出人工服役,所以解释为“役”更恰当。关于唐代租庸调的研究成果丰硕,但涉及西夏租役草的并不多,下面就从地租、夫役、税草三个方面比照西夏租税文书所载内容进行阐述,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作者简介

姓名:潘洁 工作单位: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

职称: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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