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松:军卫建置与明洪武朝的西北经略
内容摘要:明朝在洪武五年冯胜西征之后并没有立即实现对甘肃的完全控制,而是采取从青海到甘肃、先易后难、渐次推进的方式,直到洪武二十六年以后才最终确立在整个河西走廊的统治。洪武朝西北经略举措包含了军卫置废、军政中心转移的复杂变动,遵循了防御体制从重将镇边向塞王守边转换的总体思路。在明蒙争夺西北的博弈中,武靖卫、高昌卫、岐山卫、西平卫、岐宁卫、凉州土卫等一系列废置番卫成为特定时期和条件下明朝拓展疆土的前沿。洪武朝后期,随着河西走廊卫所的全面设立,明朝完全掌控了整个甘肃地区,这改变了自唐代吐蕃控制陇右之后的民族分布状态,再度形成了陇右内地化的新格局。
关键词:洪武;西北;番卫;塞王守边
作者简介:周松,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标题注释:本文为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明代达官军研究”(项目批准号:16YJA770017)、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代‘归附人’研究”(项目批准号:17BZS053)和西北民族大学中国民族史研究创新团队资助项目(编号:3192018103)相关研究成果。
学术界通常认为洪武五年(1372)的河西之役实现了明朝对河西走廊的全面控制。近年来,有学者指出洪武五年的战争尽管为明朝的经略奠定了基础,但明朝还是暂时退出了走廊,采取步步为营的渐进策略。①其后,明朝设立的陕西行都司屡次兴废,情况特殊。②在此基础上,陕西行都司属卫的建设也得到了详尽讨论。③诚然,冯胜军班师之后,甘肃境内绝大部分地区没有设立镇戍当地的军事、行政机构,河西走廊反而不断出现各类战事,明朝统辖甘肃的实效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在明初西北经略中旋立旋废的羁縻军卫、西北经略重心的转移、军卫设立与朱元璋北部边防总体构想的关系等诸多问题仍有讨论的必要。为此,本文以军事机构的置废改易为线索,对上述问题加以探讨。
一、洪武朝早期的西北经略与军事机构
洪武二年(1369)之后的十年中,明朝军卫制度发生了许多变化。在北方沿边地区,这种变动更为频繁。具体到西北,当地多元的民族结构、复杂的政治军事形势,使得同一时期建置调整现象尤为突出。明朝针对西北实际不断进行经略重点转移的脉络,与军卫建设渐次推进的线索相结合,实为洪武末年陕西行都司名至实归之滥觞。
(一)行都督府、都卫、卫所之关系
明军控制关陇之地后,首先在各重要地点设立了一系列卫指挥使司,如西安诸卫、凤翔卫、临洮卫、巩昌卫等,卫之上的情况则比较复杂。明朝五军都督府——都(行都)指挥使司——卫指挥使司的架构要到洪武中期以后才基本形成,洪武初年并非如此。早在起兵之初,朱元璋就建立了枢密院、大元帅府等中央军事机关,其下则有各翼元帅府,称谓杂乱。“甲辰改制”后,正式形成了大都督府管辖下的卫所制度。④
洪武元年(1368)明军攻取大梁(今开封市)后,朱元璋立即前往巡视,一则谋划北攻元都,二则筹备建都事宜。五月于开封置中书分省,实为建都“北京”的准备工作之一。八月,朱元璋下诏分别以金陵(今南京市)和大梁为南北两京,⑤而后再度巡视大梁。大都(今北京市)落入明军手中之后不及半年北平行省设立。随之,山西和陕西行省也得以建立,同时河南分省也改为行省,行政区划得以一致。⑥
在新占领区,明朝设立了特殊的军政机构:一是“立河南行都督府,以(陈)德署府事”;⑦二是“置大都督分府于北平”。⑧这是地方唯一出现的大都督分府,凸显朱元璋对于镇服北方的高度关注。如果将河南行都督府、北平行大都督分府的性质与其他后设行都督府进行比较,不难发现,河南、北平两府存在某种共性。两府的所在地分别是汴梁和大都,它们正是红巾军宋政权的旧都和元朝首都。朱元璋在汴梁立行都督府的目的是为了“讨平未下坞堡”⑨以及筹建北京事宜;在北平立行大都督府则是着眼于控制故元旧都,对付北元反击,所以在相应的战事结束之后,它们就应该被裁撤和改置。
洪武三年(1370)六月,明朝相继设立陕西、北平、山西行都督府。⑩关于行都督府,李新峰认为明初存在行都督府——都卫——都指挥使司的过渡。肖立军则将行都督府定位于与行省分权的结果。(11)令人困惑的是,明初地方军政权力制衡的实验何以迟至北伐中原后方才展开,作为派出机构的行都督府到底因何而置等问题的解释似乎尚不能令人满意。同时,论述行都督府与都卫上下级关系的说服力不强(尤其是山西,陕西并未论及)。笔者认为前贤们的研究始终回避了明初统军体制为何会出现区域性差异这一现象。史料中反映出明初带有全国一致性的体制是大都督府——都卫——卫所,而且北方三行都督府的存废过程也不是向都卫逐次让渡关系,反而是同时存在的并列关系。在此情况下,从地域性差别入手或许是解答诸行都督府问题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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