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的职官制度
职官制度研究属政治制度史范畴,其与年代学、目录学、地理学同为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历史的四把钥匙,是重要的基础性课题。中国历代的职官制度都是在承袭前朝官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贯穿一代政权的始终,西夏亦不例外,西夏的职官制度是中国制度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西夏在立国近200年的历史中,其职官制度在承袭中原职官制度、借鉴周边其他民族政权职官制度文化的同时,又彰显了自我特色。在我国政治制度史研究持续深入推进的过程中,随着更多的西夏文文书史料的释读,从官僚政治制度的视角入手,结合西夏文、汉文史料把西夏职官制度纳入整个中国职官制度发展嬗变的历史空间中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研究,在展现西夏职官制度概貌的过程中探讨其特点及在多大程度上承袭了中原职官制度;梳理西夏职官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影响因素;探求西夏与周边各民族政权间的制度文化的交融状况;体察西夏法律政令文本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关系等,都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这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加深对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的深层分析,更好地从制度文化视角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之形成。另一方面,也可对推动我国的政治制度史研究、弘扬传统文化有所裨益,为我们今天的人事管理制度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
西夏职官制度概貌
西夏的职官制度形成于中国古代职官制度发展的成熟期,总体上在承袭中原传统职官制度的同时又彰显民族特色,是我国古代职官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内容上讲,西夏的职官制度较为完备,职官制度应有的内容皆有之,西夏职官、司职机构的设置仿唐、宋之制,也实行职、官分离制。
西夏官吏的培养经历了由初期的蕃学教育到中后期的以儒学教育为主导的过程。选叙官吏的过程中既吸取了唐、宋科举制,又保留了本民族的世袭制,同时还存在着恩荫、征辟选人法,保证了西夏在最大程度上对人才的选用和对社会不同群体利益的平衡。
西夏的监察制度也深深地打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西夏对官吏的监察系统可分为中央与地方两级制,中央监察分为御史台和谏官,两者各有分工,又互相配合,发挥了对官吏的监察作用。地方有刺史、经略使、转运使、通判、巡检、检视人等,以实现对不同级别官吏的监督,共同构成西夏监察系统。
西夏的宰相任职人员民族成分多元化,宰相手握重权,与同时期的宋朝有所不同,这可能是受同时期吐蕃、回鹘统治模式的影响。另外,西夏宰相的政治功用多体现在武功方面,而在文治方面略显不足,这与西夏是一个少数民族割据政权不无关系。
西夏官吏酬劳制度中的官品、官阶制体现了中原传统官制文化对西夏职官制度的影响,西夏的官品、官阶、封爵、俸禄制度在运作过程中所衍生的官吏的法律特权、待遇与礼遇等,体现了官品与官阶的功用是明显和直接的。西夏官吏的封爵大致可分为王、公、侯、伯,至少有4级10等,且爵级与官品一体化,体现了西夏官品制在政治运转中的功用性。西夏官吏并非都有俸禄,官俸依职而非依官品定。
致仕是职官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西夏因位得官的人在致仕后,离职不离官,官僚身份不变,仍享受与普通百姓不一样的待遇,尤其是有法律特权。西夏的官吏作为一个特殊的政治群体,在享有特权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部族首领是维系西夏政权与基层部族间关系的桥梁,首领制被纳入职官管理体系当中,只不过这一过程是缓慢的、渐进的,这是游牧民族旧有体制与中原政治制度相碰撞与调适的结果,是西夏职官制度中的一大特色。
汉人儒士已成为西夏官僚集团中的一个重要群体,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汉人儒士参政。这些儒士受传统儒学教育,熟知中原政治、文化,他们在少数民族政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传播汉文化、出谋划策、帮助少数民族建设官僚集权政治统治模式。汉族士人与西夏合作的逐步深入不仅使胡汉关系由冲突走向融合,同时也对西夏政权的汉化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西夏是否设有两套官制是学界长期争论的老问题,无论是从史料记载看,还是从西夏设蕃、汉两套官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看,说西夏设有蕃、汉两套官制都太过牵强,从始至终,西夏只有一套官制,而蕃官名号的出现只是阶段性的政治外交的产物。
官服作为王朝礼制的内容之一,体现了礼制之等级性特点,西夏的官服从颜色上总体可分为黄、紫、绯、青绿,黄色为西夏皇帝专用色,衣服中的紫、绯、冠、带等也是用以划分官员等级的标志,使西夏的官服也呈现出了“等级分类”的特点,但它是如何与西夏官员的品级位阶相对应的,还有待更多的史料的发掘提供佐证。西夏皇帝冠服前后发生了较大变化,表现出在受中原服饰影响而发生变化的同时也保留了本民族服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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