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论殷金文“子某”问题研究
屡见于殷金文、殷墟卜辞的“子某”,相关记录涉及军事、占卜、经济、祭祀等方面,与商王联系密切,长期以来都是学界研究殷代国家形态与社会结构的重要线索。1933年,董作宾《甲骨文断代研究例》提出子某即“王子某”,通过卜辞能判断出其在武丁时,当为武丁之子。1936年,董氏又在《五等爵在殷商》中补充道:“侯、伯、子、男”为爵称,子某为武丁之子,举出子某共计23名。此后相继有多位学者利用殷墟卜辞、殷金文研究子某,成果丰硕,极大地丰富了子某身份等重要问题的认识。目前,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子某的性质和身份两方面。
殷金文中子某问题的相关材料内容短小,甚至仅有子某字样,含义复杂难明,明确其性质是研究中的首要任务。学界的探讨主要聚焦于子某是否为族氏铭文,形成了以下观点。
(一)子某是族氏铭文。1946年,日本学者贝冢茂树《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提出:名子某者常见铸于青铜器之上,作用与族徽相同。近年,严志斌《也谈“准族徽文字”——读〈试论商周青铜器族徽文字独特的表现形式〉》明确指出“子”是族徽文字,代表具体的族氏。王恩田《〈金文编·附录〉中所见的复合族徽》也认定“子”是确定的族徽,青铜器铭文中“子”的特征符合定为族徽的标准。陈絜《商周姓氏制度研究》结合殷墟卜辞与殷金文,指出殷商晚期的青铜器铭文中,许多子某是族氏名号,其来由与其族氏始祖或某位先祖之子某称号有关(族氏始祖以所居地为号)。雒有仓《商周家族墓地所见族徽文字与族氏关系》谈到,子某是有关子族的族徽,子族是商王的同姓家族。从出土族徽情况来看,子族在殷墟地区的分布比王族更广泛。他还于《商周青铜器族徽文字综合研究》中根据殷金文的记载,主张不仅“子某”或“某子”之“某”为族氏名,“子某”或“某子”本身亦可作族氏名。商代后期铜器上的渔、豕、长、单等族徽,应当就是子渔、子豕、长子等的子孙分别“以王父字”为氏名的结果。至于铭文中单列子某,应为人名或人名转化而来的单一族名。
(二)子某不是族氏铭文。日本学者林巳奈夫1968年发表的《殷周时代的图象记号》指出“金文图象”中单独称“子”时,为殷王室之子姓,子某是此姓加封地名(氏名)的记号;日本学者白川静谈及“举”族族氏铭文时说:“子字形是表示某种特定身份的标识,根据甲骨文,‘子’是表示称作‘多子’的王子身份;在金文里,这‘子’下还添属其他图象,大概就是后来称作‘子某’的吧!这个图象可能是王子领地的名称,把它添属上去作为名号的”;李学勤《考古发现与古代姓氏制度》提出卜辞和商代金文的子某应为名或字,金文的子某也有不是指个人的,如“子黑”确系族氏,铭文只记子某二字的,如“子畫簋”,是否指个人,尚难定论。
张懋镕与上述学者的意见不同,其《试论商周青铜器族徽文字独特的表现形式》中视“子”为准族徽文字,准族徽文字即不是一个具体的氏族族徽,但与族徽结合,以一种比较稳定的形式出现,有别于非族徽文字。“子”可单独使用,或与日名一起出现,常以子某的形式出现。当“子”单独出现或仅与日名同出,可视为子某的省略式。该说提供了考量子某性质的另一角度,有其新意。
殷金文“子某”能否定性为族氏铭文,学界有着不同的判断标准。这一研究需要考量的因素繁多,正如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中提出,子某之族,其族氏有的不是以子某之“某”为氏名而直接以子某为氏名。由于以子某为氏的情况存在,所以当青铜器中单铭子某(有的与王卜辞子某名号相同)时,究竟是作器者个人名号还是以子某为氏,需结合青铜器的形制等因素作细致分析。这提示我们开展具体研究时应多角度考虑问题,下结论要审慎。
殷金文中子某的身份则是另一重要议题。学界主要有“王室贵族成员说”“爵称说”“族长说”几种不同观点。白川静《金文的世界:殷周社会史》认为金文中的子某,其身份是王室贵族成员。此说影响深远,得到不少学者认同。近年来,随着史料日益丰富,有关子某的身份也出现了一些新意见。如张懋镕《试论商周青铜器族徽文字独特的表现形式》认为“子”是一种爵称,为身份地位的标识。陈絜《商周姓氏制度研究》指出子某之“子”为族长。黄国辉《商周亲属称谓的演变及其比较研究》则认为青铜铭文中的子某,有些与商王室存在亲缘关系,有些则是其他族裔的首领。严志斌《商代青铜器铭文研究》提出,武丁时期的子某相关铜器大多出土于殷都,而时代越晚,子某铜器的分布就越边缘,同时还指出子某身份可能随着时代发展而产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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