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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玉牒系统反映封建宗法制度

2021-02-07 22:18分类:中国古代史 阅读:

 

  皇帝的家谱称为玉牒,最早见于《唐会要》卷65“宗正寺”条:“太和二年六月,修玉牒官屯田郎中李衢等奏:窃以圣唐玉牒,与史册并驱,立号建名,期于不朽。伏乞付宰臣商量,于玉牒之上,特创嘉名,以光帝籍。敕旨:宜以皇唐玉牒为名。”玉牒历来备受重视,由专门机构负责编修和管理,唐宋时期的宗正寺、元代的大宗正府、明清时期的宗人府等都是纂修皇家族谱的重要机构。可惜的是,清代以前各王朝的玉牒未能流传下来。唯有清代玉牒系统完整地保存至今,是我国最大的皇家族谱,不仅内容翔实,装帧也相当华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划分宗族内封爵等级

  清代统治者为划分宗族内封爵等级,维护宗室、觉罗之间的团结,定期分配俸米、俸银及其他利益和权利,建立了玉牒制度。顺治十二年(1655),顺治帝下旨“玉牒以十年纂修一次,按黄册、红册所记,汇载于牒,统以帝系,序以长幼。存者朱书,殁者墨书”。这是清代以国家政令形式对皇室玉牒纂修的第一次明文规定。“存者朱书,殁者墨书”,是将上次纂修玉牒之后死亡者改用墨笔书写,活着的或者是新出生的一律用红笔书写。新出生者并不是简单地添写在末尾,而是依据纂修规则,按照辈分及其支系远近添加在相应位置上。

  顺治十八年,清朝统治者正式开始纂修玉牒。从顺治十八年到1921年,共纂修玉牒28次。1935年,宗室熙洽上书伪满洲国皇帝溥仪,请求续修爱新觉罗家族宗谱。1936年8月,溥仪下了一道“圣旨”,要求续修宗谱,所需费用由“恩赐款”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族人捐助。关内京津方面修谱由载涛、载润负责,把各府家谱正本送到东北。修谱处将光绪三十二年(1906)保存的《玉牒》改称《爱新觉罗宗谱》。这次修谱实际上是清代历次玉牒的总汇。

  清代玉牒的纂修和审核是一项繁琐而隆重的工程。每到玉牒纂修年份,由宗人府题请皇帝设立玉牒馆,再由皇帝钦派大臣组织人力纂修。纂修的具体方法是,由宗人府纂修官根据每年的登记造册,对皇族人口材料进行整理,按支系、辈分逐一排列,草拟出初稿。初稿完成后,由宗人府收藏管理,再由满汉大学士、礼部尚书、侍郎、内阁学士组成正副总裁官,进行审稿和认真修改,材料信息要做到无一遗漏。然后,由各部抽调的文书官员进行抄录,再由宗人府府丞对抄好的玉牒进行校对。至此,玉牒修纂完成。

  分为满文本和汉文本

  从文字上看,清代玉牒可分为满文本和汉文本。清初,清廷对于汉官不敢轻信,重要文书都用满文书写。顺治、康熙两朝,玉牒仅有满文本。雍正元年(1723)后,增设汉主事二人,于进士内遴选,引见后补授职官。此后,玉牒基本上都以满汉文书写,二者的格式和内容完全一致。

  从内容上看,清代玉牒可分为帝系玉牒、宗室玉牒和觉罗玉牒。清朝将皇族依照血缘分为两类:以清太祖努尔哈赤父亲塔克世为本支,称为宗室,腰间系以黄带子为标志;以塔克世的叔伯兄弟为旁支,称为觉罗,腰间系以红带子为标志。宗室和觉罗的人口材料以黄册和红册加以区分。根据血统,帝系玉牒应属于宗室玉牒的范畴,但清朝统治者为凸显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将帝系单独编纂成册,汇编成帝系玉牒。帝系玉牒只收录皇帝本人及皇子,玉牒中凡出现皇帝名字,必须避讳,用小块黄绫盖住,以表示敬重。多数情况下,只写皇帝年号和庙号,而不直接书写皇帝名字。

  从编修方法上看,清代玉牒可分为竖格玉牒和横格玉牒。竖格玉牒表示辈分,每页16行竖格,按辈分顺序依次记载宗室、觉罗子孙的情况,包括名字、职衔、封号、生卒年月日时、生母姓氏、妻妾姓氏及岳父职衔等。横格玉牒表示支系,每页13行横格,辈分最高者写于卷首第一横格,其子孙后裔依辈分递降,记载内容比较简略,只包括名字、职衔和封号。皇族女子不载入横格玉牒,只能载入按辈分编修的竖格玉牒。

  清初,顺治帝将玉牒缮写三部,分别藏于皇史宬、宗人府和礼部。乾隆二十五年(1760),改为缮写两部玉牒,分别藏于皇史宬和盛京故宫。玉牒由北京送至盛京,表示皇帝对祖先的尊重和敬仰。乾隆八年至光绪三十四年,玉牒恭送盛京尊藏共15次。北京皇史宬的玉牒现存放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共2600册;盛京故宫的玉牒现由辽宁省档案馆收藏,共1060册。2002年,清代玉牒被列入首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具有独特史料价值

  清代各类玉牒均为黄绫或红绫封面,是我国档案中的珍品和宝贵的文化遗产,既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和收藏价值,也具有独特而珍贵的史料价值,可以反映清朝皇权更替、皇族爵位继承、宫廷内部斗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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