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什一税源于古代两河流域
什一税(Tithe)作为中世纪欧洲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并非起源于欧洲,而是源于古代两河流域。中世纪什一税同教堂关系密切,与此相似,古代两河流域的什一税也同神庙密切相关。在两河流域文明肇始之时,什一税就是神庙税收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可见,最早的什一税是一种宗教税。在两河流域早期的苏美尔文献中,关于什一税的史料比较匮乏,但在两河流域后期的阿卡德语文献中,有关什一税的记载越来越丰富,也越来越详细。
体现朴素粗简特色
在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文献中,什一税的术语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苏美尔语术语,另一类是阿卡德语术语。苏美尔语的什一税术语为za3-u,或者zag-u,出现于公元前3千纪,其中符号za3或zag本义是“边、边界”,符号u即“十”之义。这个术语主要用于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前2112—前2004),是目前已知最早的什一税证据,记载于该王朝第二位国王舒尔吉在位时期(前2094—前2047)。关于什一税的楔形文字文献证据,最晚见于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统治时期(前331—前323)。可见,什一税在两河流域跨越近两千年。
阿卡德语什一税术语有三个,第一个术语为esrētum,见于公元前2千纪古巴比伦文献和古亚述文献,亦见于叙利亚地区的乌加里特文献。在古亚述文献中,一般拼写为isrātum或usrātum,是esrētum的变形,体现了亚述地区特色。第二个术语为esru,见于公元前1千纪新巴比伦文献和古波斯文献,其变体为isrum,亦见于古巴比伦文献。第三个术语为ma’saru,仅见于乌加里特文献,很少出现。
在古代两河流域,什一税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贵金属,具有货币性质,以白银为主,辅以黄金和铜,其中白银亦有“贵金属、货币”之义。第二类是农产品和手工产品,农产品包括大麦、椰枣、芝麻、小麦面粉、大麦面粉、二粒小麦、无花果和豆瓣菜;手工产品有节杖、铜环、金脚镯、铜制小雕像、头饰品等。第三类是牲畜,在两河流域经济文献中记载最多,包括牛、绵羊、山羊、驴以及羊毛等副产品。第四类是其他产品,大致包括鱼类、红玉髓、青金石、象牙、植物油、香料、各类木材等。可见,什一税种类多种多样,没有固定形式,这体现了什一税诞生伊始朴素粗简的特色。
具有宗教和世俗功能
在古代两河流域,什一税具有宗教性和世俗性的二元功能与特色。一般而言,什一税是缴纳给神庙的,故被视为神庙税或宗教赋税。据楔形文字文献记载,大量物品作为什一税被缴纳给各大神庙,奉献给诸多神灵。主要神庙有:乌鲁克女神伊南娜的神庙“埃安那”、西帕尔主神太阳神沙马什的神庙“埃巴巴尔”,以及巴比伦城主神马尔杜克的神庙“埃萨吉尔”。一个神庙除供奉一位主神外,还可以供奉其他神位,比较大的神庙都供奉有多位神灵,一位神也可以被供奉在多个神庙中。根据公元前3千纪至前1千纪楔形文字文献,接收什一税的神灵主要有:阿达德、贝尔(贝莱特)、伊南娜(伊什塔尔)、马尔杜克、纳布、南那、涅加尔、宁加尔、尼努尔塔、努斯库、辛、沙马什。
什一税征收之后,一般储存于神庙区或者附近,大麦、芝麻和椰枣等农产品储存在隶属于神庙的仓库中。缴税地点一般为神庙主门口,征收来的什一税在此登记入库。什一税的征收不仅限于两河流域本土,也涉及周边地区。据一篇拉尔萨王朝文献记载,从波斯湾的迪尔蒙(今巴林)进口的黄金、白银、铜、象牙和宝石等商品,其中十分之一作为什一税被缴纳到女神宁加尔的神庙中。
什一税除了作为宗教赋税外,还具有世俗赋税性质,不过这方面的文献证据远远少于宗教税的记录,主要见于古亚述文献中。亚述商人须将其贸易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什一税缴纳给安纳托利亚的统治者,其赋税形式主要是纺织品而非白银。这种什一税有别于宗教赋税,而是一种贸易税或者商品进口税,国王和其他王室成员一般是世俗什一税的接收者。
肇始于两河文明诞生之初
古代两河流域什一税的纳税人几乎囊括所有自由民阶层,他们将收入和财产的十分之一缴纳给神庙。这些纳税人包括国王及其他王室成员、各级世俗与宗教官员、各种职业的自由民、城市或地区为单位的集体纳税人等。国王一方面是什一税的接收者,另一方面也是纳税人,须将部分王室财产缴纳给神庙,这体现了君权神授思想。至于国王缴纳什一税到底是出自神庙的强制要求还是国王自愿,我们不得而知。整个两河流域历史中,神庙与王权的斗争和矛盾一直没有中断,国王的权力受到神庙的牵制,而什一税就是很好的工具。作为什一税纳税人的各级世俗与宗教官员,则主要包括维齐尔、行省总督、神庙主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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