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看淡市场顾虑房价 “以房养老”陷困_产经
以房养老,曾经是备受追捧的养老热词,很多人关注着这种新的养老方式。但是这种新方式推广情况到底如何?能不能发展下去?能否成为社会化养老的一种合理选择?
“以房养老”,一直是城市养老形式中备受关注的一种。这种新形式多是指保险版的“以房养老”。2014年6月,原保监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该业务被称为保险版“以房养老”。
2015年3月,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房来宝”由幸福人寿正式推出。何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幸福人寿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保险条例,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相应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如今,4年多时间过去了,多数人对“以房养老”依然不甚了解,在很多人眼中,它甚至成为“骗局”的代名词。“以房养老”推进现状如何?如何看待该模式的发展前景?实现破局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带着这些问题,经济日报记者进行了走访。
阻碍大 误解多
——公众接受程度较低
广州的区伯早年离异后一直独自生活。随着年纪渐长,身体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出于安全和方便考虑,区伯想请个保姆照顾自己。但他每个月退休金不到4000元,难以负担保姆费用。2016年5月,他选择了“以房养老”,投保之后,每月从幸福人寿领取6131元养老金,请到了保姆,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
但是,像区伯一样选择此类养老方式的老人并不多。幸福人寿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共启动意向客户168户247人,已承保117户172人,领取养老金105户 150人,其余正在办理中。
投保人平均年龄71岁,多为失独孤寡、空巢、低收入老人。而幸福人寿是目前唯一已经完成承保此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就是说,目前全国选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老人仅有117户172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认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一模式的适用群体本就比较小众,“它只适合那些没有想把房子作为财产留给后代继承的人,这些人要么有好几套房子,要么没有后代继承人或其他房产继承人,与此同时,他自己的养老金又不多,上述情况同时符合的人目前还不多”。
此外,传统观念、利益纠纷、一些诈骗案件导致的社会负面影响等也都是阻碍老人接受“以房养老”的重要因素。
“传统观念上,中国的老人多数不能接受这一模式,特别是子女或其他亲属如提出反对意见,对老人影响很大。有些子女觉得老人参与‘以房养老’,自己会没面子。”幸福人寿反向抵押业务管理人员陈磊告诉记者:“有不少投保人都配合我们做完房屋评估甚至抵押登记了,最终还是因为顾忌家人反对而选择放弃。”
此外,社会上对于“以房养老”的误解也导致很多老人不能接受这一模式。曾经出现的打着“以房养老”名义进行诈骗的事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让公众对这一模式产生了负面解读。很多老人都有这样的误解:参加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不能住在自己房子里了,甚至最终可能导致他们流离失所。
看淡市场 顾虑房价
——企业参与热情不高
事实上,不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参保老人没有预想的那么多,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参与度也不高。目前,只有幸福人寿和人保寿险两家公司开展了此项业务,而截至今年10月底,人保寿险还没有出单。大部分保险公司还处于观望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首席执行官李源祥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平安保险已经关注到“以房养老”,也在做一些相关研究,但是认为目前该市场前景不够明晰,因此还没有推出相关产品的计划。
作为开拓者,幸福人寿的前行步伐也十分谨慎。继最早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试点后,2017年之后,又新增南京、苏州、大连、杭州4个城市。
为什么选择这些城市?而不在全国全面铺开?幸福人寿方面表示,这一业务模式要求保险公司先行支出保险金,待老人去世后通过处置房产回收资金,对企业的现金流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企业如果大力度推行该模式,需要冒很大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