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规划推进综合治理
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继续开展黄河保护立法研究,推进黄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据徐必久介绍,2020年,生态环境部围绕黄河流域,重点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会同水利部上报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方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赴黄河九省区开展调研,开展黄河保护立法研究。
二是加强生态保护。加大三江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扎实推进黄土高原、祁连山等山水林天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进沿黄九省区“三线一单”编制。开展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
三是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重大支流污染治理,启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这是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有助于摸清问题和底数,更好推进工作。加强黄河流域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组织沿黄九省区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起草《关于加强黄河流域人工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抑制黄河流域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开展煤化工项目环评审批,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煤炭行业绿色发展。
五是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为沿黄九省区安排234.3亿元,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安排10亿元生态补偿资金,引导黄河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徐必久表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水是最大的刚性约束。现在生态脆弱退化、水资源过度开发以及一些重点区域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快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继续开展黄河保护立法研究。
推进黄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汾河等支流水污染治理,排查和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以汾渭平原为重点,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制定分区分类保护政策。黄河上游重点是水源涵养,中游重点是水土保持和水污染治理,下游重点是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指导沿黄九省区,完成2015-2020年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推动黄河流域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建立跨省和省内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黄河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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