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挤水分” “团购”药品成常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明确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为何要推动药品集采常态化?药品集采对老百姓有何益处?如何落实药品集采常态化?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29日召开发布会,强调药品集采常态化将持续“发力”。
给出一份合理的“药价清单”
集中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国家“团购”药品,以量换价,挤压药品虚高“水分”。国家与企业进行谈判,通过保证企业销售数量与市场份额,来换取更为低廉的价格,为老百姓争取更多实惠。
从“4+7”集采试点到全国扩围,两年来国家“团购”药品带来突破性成效:三批国家集采共112个药品,平均降价54%,节约费用总体超过1000亿元。
以“国家队”为首,多个省份纷纷启动省级或跨省联动药品集采,向虚高药价“开刀”,原来的固化利益被不断分化瓦解,逐步让利给每一位需要“救命药”的老百姓。
“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随着药品集采常态化,国家“团购”将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这就意味着,未来市场上将有更多药品被纳入国家“团购”,持续为老百姓的“药价清单”扩充可选范围。
为药品集采常态化“保驾护航”
“招采合一是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亮点。”陈金甫表示,药品集采实行量价挂钩,根据医院实际用药量,明确采购数量,并直接把指标落在医疗机构。联采办会追踪企业库存,追踪医院用量情况,增加老百姓用上“团购”药品的可能性。这里的采购数量是全国采购量,是实实在在的销量。一旦药品中选,就意味着中选药品将被采购。截至2020年,实际采购量已达协议采购量的2.4倍。
此外,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承担采购结算主体责任,并建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预付机制,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专项预付给医疗机构,之后按照医疗机构采购进度,逐步冲抵预付金。这就避免了医疗机构拖欠货款的可能,给中选企业一份“货真价实”且兜底可行的合同,让药企能够及时回款,再对药品研发与创新进行投入。
为减少企业多投标带来的巨大交易成本,意见强调地方招采一定要有联盟性,要以省级平台为中心,推荐主张区域性跨区的联盟,尽可能增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市场容量和竞争规格。
招采合一、医保基金预付、联盟招采、全国平台建设……诸多举措将为集采常态化“保驾护航”。
集采“小切口” 医改“大动作”
“调动医护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是做好药品集采的重要前提。”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负责人王雪涛表示,医护人员是医疗服务的直接提供方,也是医改主力军,要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意见指出,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也就是说,药品集采节省下来的医保资金,将用于激励医护人员积极性,并为医院发展准备“资金弹药”。
针对提高结余医保资金的合理利用,王雪涛从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加强管理考核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二是要将采购和使用国家集采药品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预计今年5月份群众就可以享受到第四批集采成果。”陈金甫表示。降价药品“在路上”,药品集采将为老百姓带来更多“健康红包”。
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